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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消费者协会提醒“剁手党”双十一理性消费

2021-11-02 17:09:05   点击:   来源:解码泉城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程焕超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即将开启,很多商家尤其是网络电商平台早早推出了相关的预热活动,不少消费者也开始制订“剁手计划”。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全民购物盛宴的同时,避免权益受损,确保消费安全,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年来消费投诉热点,针对网购高峰期出现的消费纠纷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理性消费防冲动,远离套路保安全。

按需购买,避免浪费

扑面而来的折扣信息很容易使消费者造成过度消费行为。因冲动购买了许多不需要的商品,不仅造成过度消费,消费者的预期利益也将会受到损害。因此,要冷静参与购物热潮,将理性购物铭记于心,不要被商家的“爆款秒杀”“限时抢购”“巨惠特卖”等促销活动冲昏头脑,避开低价“陷阱”。受疫情影响,网络直播带货日趋火爆,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不轻信网红效益,不要被直播间的活动氛围所影响,在充分考虑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注意囤货商品的保质期,避免冲动消费导致浪费。

慎选平台,谨防钓鱼

网络购物时,消费者要首选信誉度高、访问量大、专业性强、资质齐全、经营规范的购物平台及商家。消费者通过直播间链接直接下单时,要选择可靠的主播,避免直播带货翻车事件。同时,应当详细调查了解购物网站的相关信息,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其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千万不能贪图价格便宜就登录陌生网站或者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受损。

认清规则,货比三家

 近年来,许多平台和商家在促销规则上下足了“功夫”,预售、满减、购物津贴、店铺礼券等营销策略,极易让消费者人因错误理解造成损失,或者被商家的语言游戏所欺骗。在此提醒消费者,购物前要理清头绪,多与店铺客服沟通,充分了解清楚商家制定的退换货规则、预售规则、折扣规则、红包优惠券使用规则、定金退还规则等。同时,不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等低价宣传,购买商品前,多方面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将商品提前加入购物车,留意平时销售价格,并在不同平台、商家之间“货比三家”,警惕“明降实涨”等价格陷阱。

谨慎付款,防范骗局

每年的“双十一”是购物高峰期,也是骗局高发期。众多消费者在疯狂血拼的时候,骗子们也趁机摩拳擦掌。因此,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随意登录陌生网站或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户及密码等,切不可在没有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将钱款汇入对方账户。一旦遇到网购异常需重新付款或者退款、网店异常无法付款等情况,不要轻信所谓的客服,更不能直接按照对方要求转账汇款,一定要去官方网站核实清楚。

 

先验后签,保护信息

双“十一”期间商品交易量大,收货环节非常重要,建议消费者收到商品后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与订单是否一致,查看产品是否受损,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若发现问题应尽快与商家或物流公司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款退货。同时,消费者要重视对自身个人信息的保护,非确有必要的,尽量不向商家提供或者授权,以免被商家过度收集或是用来推送广告信息。快递包装上也常常含有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和地址等个人信息,消费者应在丢弃快递包装前,先将个人信息撕毁或涂抹,防止泄露。

留存证据,保障维权

 双“十一”电商大促后,迎来的是投诉高峰期,而留存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购物小票、网购订单信息或其他消费凭证,以及商家宣传海报、直播页面、聊天记录等截图证据,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可及时与商家以及平台协商处理,如联系不上或者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济南市消费者协会也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大促期间要切实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并提升服务水平,真正让广大消费者得到美好消费体验,从而让消费更温暖、更安全、更放心,不断推动良好的消费环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彭传刚

值班主编:刘雅菲

值班审读: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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