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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事儿,律师车主告“奔驰”欺诈!

2020-11-15 16:05:08   点击:   来源:田珍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者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驰金融公司”)贷款买车,提前还款的金额反而大于正常履约的还款金额。河南律师黄文得认为,“奔驰金融公司”在与其签订的合同中,设定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当认定该条款无效。同时,“奔驰金融公司”以提前还款手续费为由收取2369.83元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违法行为。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黄文得已向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进行举报,同时将“奔驰金融公司”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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