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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算法”不能胡来!中消协:别让消费者沦为平台经营者的掌中“玩物”

2021-01-10 12:44:55   点击:   来源:任震宇 中国消费者报
大数据杀熟
网络抽奖概率不明
刷好评差评
......
 
针对网络消费发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
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
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上
呼吁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一)坚持全面客观,反对片面诱导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络经营者运用算法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服务,应当全面客观,反对仅以所谓“精准”推荐代替公共选项,利用消费者信息占有不足,实施片面诱导,从中渔利。

 

(二)坚持公平公正,反对消费歧视

 

网络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对待广大消费者,反对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画像,采取算法应用,锁定特殊消费群体,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混淆等销售策略。

 

(三)坚持诚实守信,反对欺诈、霸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网络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应用算法,反对利用技术手段,欺骗、隐瞒真实情况,欺凌消费者,或者实施不正当竞争。

 

(四)坚持正确导向,反对错误观念

 

算法应用背后潜藏着经营者的价值观念。“流量至上”、“利润至上”的算法应用,可能会使经营者行为有悖法律、有失道德、有违伦理。网络经营者算法应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反对利用人性弱点,扭曲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

 

对于算法应用,希望各行业组织加强引领和督导,促使网络经营者合理合规地应用算法,净化行业风气,促进良性发展,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加强机构设立和立法规制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中,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的相关规定。一是国家设立算法伦理专门机构,负责算法应用伦理、规则、标准制定,不公平算法应用调查、处理等,并指定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加强对算法应用的有效监管。二是明确算法应用结果一致性要求。规定算法搜索结果应同时呈现公共选项,即所有用户运用同样的搜索方式,应可得到相同的结果。且相关结果应作为优先选项推送,保障消费者有效便捷获取。三是保障算法应用的透明、公平、诚信。明确经营者使用算法应做到可知、可查、可逆。发生争议,负有向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第三方机构提供算法、后台数据、相关资料及进行说明的义务。做到算法应用的可验证、可解释、可追责。四是明确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强化算法实施方的举证责任,明确其伪造、篡改证据的责任和后果,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

 

(二)加强监管协作和机制建设

 

互联网领域算法应用十分广泛,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加强相互协调,细化监管职责;完善执法依据,做好规章废改衔接;加强对算法应用的分级标识和分类管理,对涉及公共利益、生命健康、财产权利等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对涉及价值观、道德观特别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算法应用强化监管;加强对算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对算法应用进行必要的目的审核、法律审核、道德审核,以及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建立算法投诉审评机制,保障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投诉、监督权;培育第三方技术鉴定机构,强化对算法应用的技术审核力量,保障互联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加强司法解释和判例指导

 

建议有关司法机关加强对算法应用案件的分析研究,推动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审判和监督作用,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加强对算法应用问题的实质审查,通过司法判例弘扬公平正义,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四)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

 

建议消费者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对于非法或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勇于说“不”;对于网络经营者实行的推荐算法、价格算法、评价算法、排名算法、概率算法、流量算法中存在的不公问题提高警惕,加强监督,通过维权行动,加强共同治理。算法应用不公针对的是普遍的社会大众,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中消协希望社会各界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共同做好社会监督,促进算法应用的公平、合理,防止经营者利用算法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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