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办法》明确,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一是违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二是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违法行为;三是市场监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四是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举报奖励的,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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