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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患者购房 定金退还有“讲究”

2022-01-26 00:02:03   点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刘文新)重庆涪陵区一名二级精神残疾患者,与房屋中介签订购房协议,支付业主定金1.5万元,其中5000元为业主转给房屋中介的中介服务费。患者家属得知后,以患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终止协议,退还定金,但业主只同意退还5000元。经涪陵区消委会多次调解,三方于1月11日最终达成协议:房屋中介将5000元中介服务费、业主将8000元定金,一次性退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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