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湛江市消费者网、湛江市消费维权网!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广角 > 网购·金融 > 维权 > 投诉分析 > 正文 >

“爱钱进”爆雷,汪涵等广告代言明星该担何责?

2020-07-04 20:32:27   点击:   来源:

近日
“爱钱进”爆雷引发关注
广告代言明星
被推上风口浪尖









爱钱进是凡普金科旗下的P2P平台
已运营6年
汪涵等明星都为其代言过
有报道称
有超过10万人被
爱钱进骗超过100亿元
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
该平台于6月已经
被北京警方立案侦办
截至发稿前
汪涵方尚未回应








法律专家分析指出
两种情况下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既要承担连带责任
还要受到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主体进行了明确,还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服务,作推荐、证明”。




























相关文章
Ar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