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湛江市消费者网、湛江市消费维权网!
网站首页
消费调查
志愿组织
通知公告
我要投诉
访谈直播
服务平台
案例平台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广角
>
食品·健康
>
维权
>
以案说法
> 正文 >
“解释权归商家所有”谁说了算?
2021-02-21 23:16:16 点击:
来源:佛山消委会
"中奖啦!开盖有奖!盖上写着
叁元换购500听啤酒!"
“先生不好意思,罐上清楚写明白
‘凭拉环内叁元换购字样可加叁元换购青岛原酿500ml罐壹罐
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您只能换购一罐”
“明明是你们写错了!我要投诉你们!”
相关文章
Array
最近更新
山西高院:认定不是消费者的理由不是...
快餐店被索赔1000元后诉讼不当得利,...
校园周边无底线营销食品长什么样子,...
开饭啦!这10款自热米饭食材到不到位...
突击检查蛋糕店!发现一个刚做好的“...
法院提醒:春节聚餐出事,同桌不担责...
中消协点名肯德基!
收到的奶粉盲盒货不对板 海普诺凯被...
用餐券有效期该如何界定?
西洋参、人参都补气,但功效、吃法大...
推荐图文
中国银行湛
市消委会成
3•15在行
过期作废难
江苏省徐州
一个打包盒
主办单位: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22086575号-1
Copyright © 2001-2015
湛江市消费者网
(http://www.gdzj315.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投诉热线:0759-3210315 邮箱:zj3210315@163.com 地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7号
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