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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完发被告知洗发水需另外收费,小心掉进消费陷阱

2020-07-21 23:06:39   点击:   来源:浙江消保委
事件回顾
近日,玉环市消保委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罗女士称在玉环某美发店内理完发付款时,商家向其收取使用洗发水的额外费用,罗女士表示商家并未提前告知洗发水需要另外收费,认为遇到了商家的“消费陷阱”,遂寻求消保委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玉环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店内员工在为罗女士洗头时,曾询问罗女士是使用普通的洗发水还是选择另一款更好的洗发水。在罗女士选择店内更好的这款洗发水时,员工并未明确告知使用该洗发水需要另行收费,店内也未设置价格牌对收费情况明码标价。
 
产生上述纠纷,经营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投诉人多收取的费用,消保委也提醒经营者在店内做好收费项目公示。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本案例中,美发店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洗发水要另行收费,也未对店内的各项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明示,纠纷主要责任在于经营者。
 

 

 
 
消费警示
 

 

近年来,美容美发行业纠消费纠纷数量呈上涨趋势,近半数是由“不知情”的消费所诱发,据此,玉环市消保委提醒:
 
 
01
 

明码标价,落实主体责任。

广大经营户应当明确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予以明码标价,杜绝“隐形”消费项目。

 

 

02
 

明白消费,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要全面了解商品信息、服务内容,知晓收费明细,避免“糊涂”消费,二要理性选择,警惕“免费体验”的诱导消费,对于“套餐优惠”、“礼品赠送”等宣传时,要谨慎对比消费项目,切忌“盲目”消费,减少纠纷。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可及时向消保委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权。

 

来源 | 玉环市消保委
编辑 | 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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