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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集体诉讼为消费者“撑腰”

2021-09-17 16:49:52   点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李洪涛)9月2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肖钦文等7名消费者与长春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预付卡消费纠纷达成庭前调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这是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支持集体诉讼,与人民法院联手推进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又一佳绩。

近日,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吉林省消协秘书长周文军表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吉林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消协组织依法履职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集体诉讼让消费维权形成合力,有了主心骨的消费者,维权时更有底气了。

支持首例集体诉讼

9月7日上午,吉林省消协办公区一片忙碌,吉林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洋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他们支持15名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的有关情况。

今年5月27日,消费者王宇峰向吉林省消协投诉称,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力旺广场二楼的乔治码头国际亲子游泳馆,在收取8480元会员费后,一直未能正常营业,签订退款协议后也未能履行。吉林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还有14名消费者也存在索要退款无果的问题,涉案金额11万元。

8月28日,15名消费者推选王宇峰、肖钦文、李佰洋作为代表向吉林省消协提出申请,请求支持提起集体诉讼。吉林省消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于9月1日决定给予支持。在吉林省消协的支持下,在吉林省消协公益律师团成员单位吉林同信法大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消费者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乔治码头国际亲子游泳馆实际经营者长春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关联经营者吉林省全度文创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全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积极探索集体诉讼审判实践。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和吉林省消协的共同努力下,长春星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庭前调解,9月2日,肖钦文等7名消费者的诉讼调解结案。另外8名消费者的诉求,将通过开庭审理方式进行判定。

助力消费者权益保护

吉林省消协副秘书长郭万志表示,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9月3日,吉林省消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支持消协组织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函》中表示,通过构筑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有效推动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等工作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教育培训、洗染等行业多发的预付式消费群体纠纷,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部分失信经营者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诱导欺诈消费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甚至关门卷款跑路。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扰乱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但是,由于个体消费者对被告的送达地址、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缺少查找的有效途径,提交的诉讼材料难以达到立案审查标准。而为了逃避法院追偿,一些失信经营者采取提前转移资产、股东之间互相推诿等不当手段为法院执行设置障碍,导致消费者即使赢了官司也得不到赔偿。同时,群体性消费纠纷涉及个体消费者侵害金额一般较小,消费者往往会因为怕麻烦而放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有利于将分散的、小额的诉讼,统一在一起进行集中起诉,一方面形成对被告的压力,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实现集中或并案审理,节省司法力量,在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吉林省消协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集体诉讼模式,办理力旺广场乔治码头国际亲子游泳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从立案到庭前调解,各个环节有机衔接,缩短了审理时间,收到了良好的维权效果,为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总结该集体诉讼案,吉林省消协认为,建立集体诉讼工作机制,需要各级人民法院和政府监管部门的鼎力支持。

周文军建议各级人民法院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内合理接收消协组织提交的符合集体诉讼条件的相关文书,甄别采纳消协组织在调查调解过程中收集记录的有效证据;建议人民法院优先采取代表人诉讼方式,在立案环节,符合代表人诉讼条件的,力争“立审一致、一案一号”,消费者分别对同一侵权行为提起诉讼且符合合并审理条件的,应尽可能连续编号,并在案件流程信息表上标注“系列”案件,以便审判庭依法并案审理或者决定并案审理,以减少执行风险的发生。他认为,推动判决真正落实到位,需要司法机关、政府监管部门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为消协组织依法履职、拓宽举证信息收集渠道提供必要的帮助,让失信的经营者、参与者真正付出应有代价,达到惩戒违法、以儆效尤的目的。

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与人民法院联手建立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制度,发挥制裁失信者、补偿受害者、鼓励维权者、警示全行业、教育全社会和抚慰公众心理的重要作用,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责任编辑: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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