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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孩子玩摇摆网红桥摔伤致残!消委会帮忙获赔偿

2022-06-07 10:28:37   点击:   来源:刘文新 郭玥 中国消费者报

 

 

在重庆奉节县

一名9岁小女孩在摇摆网红桥游玩时

不幸摔倒,导致左臂骨折

构成10级伤残

 

在奉节县消委会

奉节县人民法院调解下

近日

游乐场向伤者支付了57331元赔偿金

(包括垫付的医疗费17331元)

 

 

摇摆网红桥
 

是近年流行的一个刺激性游乐项目,众多游客在吊桥上用力摇晃,致使吊桥大幅度的倾斜摇摆,游客纷纷掉到地上或水中,没有掉下的则赢得掌声与喝彩。为防止游客摔伤,有些吊桥设置在水面上,有些则在地面铺设保护性软垫。

 

 
 
 
 

 

9岁女孩摔下摇摆桥

导致左臂骨折

 

重庆市民黄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021年暑假,奉节县兴隆镇王正祥游乐场的摇摆网红桥对外营业,她带着9岁的女儿小宋前去游玩。在购买了20元门票后,小宋走上网红桥,和其他30多位游客一起摇晃吊桥,不久,小宋被甩落到地上,随即感到左臂一阵剧痛,并出现畸形,疑似骨折错位。

 

黄女士和游乐场工作人员赶紧将小宋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左尺桡骨中下段骨折,需立即手术。小宋住院治疗了6天,花去医疗费17331元。游乐场主动垫付了这笔费用。

 

同年8月29日,重庆市巫山司法鉴定所对小宋伤情进行了鉴定:左上肢损伤的伤残等级为10级;后期医疗费用评估为1万元;护理时限评定为60日,营养时限评定为90日。

 

 

游乐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黄女士认为,网红桥两端的高度离地面1.5米以上,下面虽铺设有气垫,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游乐场对女儿的摔倒受伤应负有责任。

 

游乐场则表示,将游客甩落到地面,正是摇摆网红桥的游乐属性及魅力所在。当时网红桥上游客较多,大家都在用力摇晃,小宋只有9岁,被甩下去在所难免,其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意识到这种风险。另外,游乐场游票上提示家长要照看好孩子,免受伤害。游乐场已垫付了医疗费,表明已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会再给予额外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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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法院在奉节县消委会设有消费纠纷巡回审判点,消费者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10月19日,黄女士向奉节县消委会提交了投诉函。奉节县消委会立即展开详细调查,在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时,消委会秘书长范渝汶指出:

 

黄女士明知摇摆网红桥有一定的风险性,还让9岁的女儿独自上去游玩,没有尽到家长的监护义务,对女儿的受伤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而游乐场作为经营者,更能预见到摇摆网红桥存在的风险性,本可以用最小的成本、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伤害的发生或者使之减轻。但从这起消费纠纷来看,游乐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后期医疗费等相关的合理费用。

 

经多次调解,黄女士和游乐场于投诉当日签订了调解协议:

 

游乐场赔偿小宋48000元;承担已垫付的医疗费17331元;承担后续治疗费5000元。

 

总共需支付70331元,扣除已垫付的17331元,还需支付53000元。

 

 

支付方式为:2021年10月22日前支付5000元,同年12月31日前支付20000元,其余金额从2022年1月起,逐月支付,截止今年9月1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未按约定支付赔偿金

游乐场被约谈

 

然而,协议签署之后,游乐场并没有按约定时间支付赔偿金,其理由是该调解协议并不公平,另外,由于疫情原因,游乐场生意惨淡,入不敷出。

 

今年5月9日,黄女士再次向奉节县消委会投诉,要求游乐场履行协议,支付赔偿金。

 

奉节县消委会商请奉节县人民法院,当日与法院一起,共同对游乐场负责人开展维权约谈。游乐场负责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及违约的严重性,但也强调了游乐场经营的艰难。

 

在这次调解过程中,黄女士同意对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重新协商。于是,当事双方对上次的调解协议进行了修改,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

 

游乐场分别于5月9日、5月15日、5月20日、5月25日,分4次支付赔偿金40000元,加上之前垫付的医疗费17331元,游乐场总共赔偿小宋医疗费、营养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57331元。

 

 

据了解,黄女士已如期收到了游乐场支付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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